中华老字号被人抢先注册怎么办
“老字号”因历史原因中断经营期间被他人将该字号注册为商标的,“老字号”的传承人在善意的前提下,基于经营的延续性,仍可将“老字号”登记于(企业)字号中。
但是,“老字号”传承人应规范使用(企业)字号,不得突出使用(企业)字号中的“老字号”部分或将(企业)字号中的“老字号”部分作为商标使用,以致使公众误解。
《“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
第三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适用于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或品牌(以下简称“中华老字号”企业)。未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文字。
第四条 商务部对“中华老字号”标识的使用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中华老字号”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 “中华老字号”标识属商务部所有,由标准图形和“中华老字号”中英文文字组成,图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文字组合使用。标识设有标准色3色、标准组合4种供企业选用。推荐使用第一种“中华老字号”2色标识。“中华老字号”标识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及与商标的组合使用方式。
第六条 “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以在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媒介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华老字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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