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共同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对于涉及到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且毁坏程度达到人民币伍仟元至贰万元及以上的案件,或者是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而其诈骗所得最终又被纳入单位所有的情形,在其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伍万元至贰拾万元以上时,亦应当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涉及个人诈骗公私财产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至2万元以上,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追究责任。
同样地,如果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诈骗活动,并且其所获得的诈骗收益最终都流入了该单位内部,那么当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以上时,也将被依法立案追究责任。
除此之外,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手段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其次是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再次是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来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第四是在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匿;最后是通过其他各种手段来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