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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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韶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伙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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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

发布者:吕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472人看过


在生产经营者工作场所内,生产经营者对其默许从事临时劳动的自然人,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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