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罪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别内,该罪名非常常见,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相比是否有相似之处呢?又有哪些区别呢?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 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必须非法持有鸦片达到200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