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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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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郑丽芳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507人看过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罪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别内,该罪名非常常见,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相比是否有相似之处呢?又有哪些区别呢?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 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必须非法持有鸦片达到200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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