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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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新区吴江吴中离婚律师常律师15195769517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

发布者:常春春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29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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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律规定起诉的,但是很多当事人并不能很好的举证,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如何举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证明夫妻双方分局已满两年

1、最好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2、其次,双方不能住在一个房子里,同房不同床的情况是很难证明的;

3、如果一方在外居住的,尽量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水电费缴费记录等,并找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证等;

4、政府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登记、物业费缴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及录音等证据都可以。

  二、分居满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不能是因为工作等原因

现代社会夫妻异地工作的情形较为常见,这就需要通过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视频等综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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