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果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天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执行人把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能否强制执行

发布者:周向果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1078人看过

被执行人把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能否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例:王某与夏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房屋交付的行为均在某高院查封涉案房屋之前,交清全部房款,并承担了从涉案房屋交付至今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已对房屋实际占用多年。故法院无权执行该房屋。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为了防止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规避执行,建议要严格把握第三人执行异议成立的规定要件。在申请执行时,应请求法院认真审核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如下事实:(1)买受人是否付清全部价款;(2)是否存在证据证明买受人付清价款的具体时间;(3)买受人是否实际占有;(4)买受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过错。

 

周向果律师执业于江苏天九律师事务所,该所自2008年成立已有10余年,位于历史名城南京市。周向果律师信守承诺、敬业执著、办案严谨,擅长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民事侵权纠纷、合同及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诉讼。曾办理过多起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周向果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坚持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一步一个脚印,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或每一个案件,以达到委托人的预期期望为目的。在承办的每个案件中均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好评。为当事人挽回或者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取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周向果律师电话:18362093156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