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宜久律师

  • 执业资质:1370820**********

  • 执业机构: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投资合作协议(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发布者:尹宜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顾问 |1468人看过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投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整,用于甲方的项目投资,乙方在协议签订十日内支付投资款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收据。

二、乙方的投资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

1、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26日之前按月息1.5%向乙方支付固定收益。

2、浮动收益是在甲方运行产生的效益,扣除月息1.5%固定收益和各项费用外的纯利润由双方平均分配,浮动收益每年分红一次。

三、本投资协议期限为2年,期满后甲方需向乙方归还投资款,并支付约定的投资收益。

四、乙方不参与项目管理,项目投资的盈亏由甲方独自承担,并保证乙方的出资额及月固定收益1.5%,乙方不承担亏损和经营风险。

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六、甲方以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对该投资合作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和收益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