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律师 钱利
四川—泸州—古蔺县-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
丈夫所写的保证书在离婚时的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保证书通常包含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承诺。关于其法律效力,尤其针对财产等物质方面的约定,需要仔细审视。
同时,保证书中记录的过错行为,若被证实,可成为离婚诉讼中证明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具有相当的证明力。
要使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双方具备签订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书所表达的内容应是其中一方的真实意愿。
3.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如果保证书中明确提到了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对未来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单方保证,并且内容清晰明确,这应被视为婚内财产约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理的承诺在离婚诉讼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保证书中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表述,也可以作为法院在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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