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女谈恋爱时,感情很好,有时为了博取对方欢心赠与一些钱财,或者谈恋爱时共同支出,相互之间转个账都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即使对方借钱,基本上也不会让对方出具借条,而是直接将钱转给对方,可是,一旦分了手,一方就想把这些钱从对方那里追回去,起诉到法院会支持吗?具体一般看当时行为的性质,如果审查确实是借款的一般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是赠与行为,也要看财产金额的大小和当时给付的目的,如果是联络感情表达爱意,小额的给付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一般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为了结婚目的,大额赠与,应当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一方的目的无法实现,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