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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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往返搭顺风车出了事故谁担责

发布者:王潇忆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1日|分类:交通事故 |406人看过

春节返乡或返回上班有些司机选择让一些人搭“顺风车”,节约费用。但若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该如何划定责任?

网友咨询:

春节往返搭顺风车出了事故谁担责

律师解答: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好意同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搭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或死亡,车主具有以下两种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免费搭乘,车主在有违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过错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付费搭乘,视为车主有营业目的,应对搭乘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补充:

作为搭乘人的乘客来说,应对开车上路的风险有足够认知,一旦接受搭乘,在车辆行驶中,自身的安全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驶员的驾驶水平,所以自身也要做好风险评估才是。

买车险的时候,有一个所谓的“座位险”,即车上人员责任险,就是保车上人伤亡的。

一般来说,传统的“座位险”是按照座位收钱,但是每个座位的保额不高,一般是2万或者5万,所以即便你买车险的时候,加了这项保障,遇到大事故也不够用。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在你续保车险的时候,会推荐专门的驾乘险,比传统的座位险保费贵,但是保额也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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