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不还会坐牢吗?
经常有小伙伴咨询,信用卡被透支了,到期还不起了怎么办?会坐牢吗?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会告诉他信用卡被透支会不会坐牢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哪些情况下有可能会坐牢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19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了如果恶意透支信用卡,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而一旦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轻则五年以下,重则十年以上甚至无期!那么刑法所规定的恶意透支到底指哪些行为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9年发布了关于《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对恶意透支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其中第6条是这样规定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通过司法解释可以看到,要想构成恶意透支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②超过规定限额(最低1万元)或者规定期限透支;
③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也就是说,首先要有非法占有信用卡卡内资金的目的,其次要超过规定的限额,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然不归还的,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这样才可能会判刑坐牢。但是实践中,很多时候如果在开庭前或者宣判之前能够及时归还透支款项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