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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早知道早受益,拆迁方必须公开哪些文件才合法?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194人看过

  近日,内蒙古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已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被拆迁方拥有知情权,政府需要公开必要的文件。对于农村房屋拆迁,您知道必须公告哪些文件吗?

  结合《土地管理法》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收方应公告的文件有: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两项。

  一、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上述内容,无须被征收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就应当能够看到,否则即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

  三、申请拆迁信息公开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过程中,被征收人想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保存好邮寄的单子,这个是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2.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书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3.在申请信息公开时,申请人要检查申请的对象是否准确,要选择负有拆迁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如果您遇到征收拆迁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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