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因为难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双方和好后一方还是坚持离婚,但是对方仍然不答应的,那么只能继续起诉。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起诉离婚被驳回再次起诉的时间。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时就要确定起诉的时间,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是依靠自身难以证明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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