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方要不要申请扣押肇事司机的车辆呢?我的建议是,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需要扣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调解成功,肇事车辆通常会被交警扣押在交警大队。在《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扣押的主要原因是交警为了搜集证据,交警需要通过鉴定车辆的性能,观察车辆的外观,综合其他证据然后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这段时间(一般20-30天)属于交警的“行政管理”范畴,我们是无法左右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按照惯例交警一般会下一个书面通知给你,大概意思就是这个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我们准备放车了,如果要我们继续扣押,你需要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意思是,为了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在判决没有开始之前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如果今后申请方胜诉了,同时对方又没有履行能力或怠于履行。申请人就可以以之前“财产保全”的财产,来满足自己的生效判决了。具体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就是被保全的财产。
OK,拉回来了。接到交警的通知后,我们到底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呢。
首先,我们应该考虑的是我们的损失有多大,交通事故受伤是否严重。这里有个衡量标准可以参考,预估各项损失加起来在20万元以下的,基本可以不考虑扣车。因为交强险现在的赔偿限额是20万,交强险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即便肇事方存在酒驾、超载等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的情形,但交强险仍然是要赔的。哪怕发生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情形,医疗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仍然是有垫付责任的。因此,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基本可以不考虑扣车。
损失超过20万就得看肇事司机购买的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了,商业险保额一般在50万-200万元不等。损失预估超过20万元,可以合理推测事故是比较严重的,基本上交警“行政管理”的扣车时间也将在30天以上。在这期间,作为受害方的家属主动与交警、保险公司核实两件事,1.肇事方商业险的保险金额有多大;2.事故是否存在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如果保险金额足够,又无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你仍然不需要扣车,因为你的损失今后保险公司会足额赔偿给你。
其次,需要考虑扣车给我们自己带来的麻烦。扣车会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申请财产保全你需要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缴纳相应保全费。另外,现在的家用汽车已经真正意义上沦为人们代步的工具,车辆的财产价值属性已大幅降低,有些肇事车辆根本就不值钱,如果一个官司历经一审、二审,车辆在停车场摆上一年半载就更不值钱了。
综上,从节约资源(司法资源、时间、精力等)的角度出发,我的建议是无特殊情况不需要扣车。
陈庆律师
13873899773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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