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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梁跃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3次举报


一、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二、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2、贷款诈骗达4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五年;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部分,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三、贷款诈骗罪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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