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22年12月21日9时,在沪陕高速路段,李某驾驶大型货车与高速养护施工人员相撞,致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主动在现场处理伤情,并拨打110、120,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后李某与死者亲属达成谅解,并取得谅解书。
胡律师代理该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李某具有无前科、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的情节。但是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且致两人死亡,法定刑在三年以上。胡律师跟承办法官多次沟通,除了以上法定减轻情节,又提出了李某是一家之主,家里还有父母和子女,一旦判处实刑,势必对其家庭造成灭顶之灾。最终法院判处李某两年,缓刑三年。李某对该结果比较满意。
胡律师提醒您,如果遇到需要和被害人家属之间签订谅解书的情况,最好是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刑事和解协议相较于谅解书,能减少更多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