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与被告小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委托我所胡律师承办。杨女士与被告小李是朋友关系,出于对小李的信任,杨女士从支付宝、银行贷了约20万元借款给小李,小李当时承诺借款由其按月偿还,但是还了几个月后剩余款项就不再偿还,致使杨女士独自承受每月近12000元的贷款。
接受委托后,胡律师分析了现有证据,还好微信聊天记录较为完善,杨女士几乎每个月都对债权余额与小李确认,再结合银行还款的记录,法官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庭审时,小李未到场,且庭后两次调解均爽约,胡律师担心法官不会支持诉请,又写了一份代理词,分别就本案每笔借款转账及偿还记录进行梳理,最终法院支持了杨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