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回顾:
2021年7月委托人鲁先生驾驶小型轿车,沿合肥市广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广西路与方兴大道右转弯,遇孔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广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路口左转弯,鲁先生疏于观察未能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两车相碰,孔先生经医院抢救无效并于三天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鲁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律师工作:
律师接案后调取了案件卷宗,仔细研究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发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一些瑕疵,并积极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同时,律师积极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委托人鲁先生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