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7日,被告人吴X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合肥市区道路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致电动车驾驶人张X死亡。后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为是吴X疏于观察造成事故发生,吴X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7月29日,吴X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被同级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律师介入
家属在收到批准逮捕通知书后,心急如焚,经人介绍,2020年8月23日,找到本律师咨询案件情况。律师认为,吴X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经交警部门认定,吴X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推翻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易,若家属想要吴X重获自由,最好的方法是取得受害人张X家属的谅解。
8月24日,吴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意见,吴X家属支付被害人家属10万元,被害人家属同意出具谅解书。8月25日,双方相约来到本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主持、见证下,被害人家属签署了谅解协议,出具谅解书。后律师与检察院进行沟通,9月16日,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吴X成功得以与家人团聚。
后期经过律师工作,吴X办理了认罪认罚,2020年9月23日,法院判决吴X有其徒刑一年两个月,并且适用缓刑。
吴X及家属向律师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