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则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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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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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发布者:李则伟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7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案件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马某)与被告(王某)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生女马某某于2013年出生。

原被告相识时间较短,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在婚后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争吵,民警也多次出警,双方无法正常生活,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原被告之间曾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后因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最后作撤诉处理。撤诉后双方没有任何沟通来往。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起诉离婚。请求:1.依法判决原被告准许离婚;2.婚生女马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相应抚养费;3.依法判决原、被告共同承担15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律师接案:

律师接案后,仔细为当事人分析案情,离婚案件有以下特点:离婚案件逐年上升?;年轻人离婚率较高;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的感情建立不稳;离婚夫妻长期分居的较多。

律师认为,虽然案件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但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有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的空间。向当事人询问如果在法院主持下调解有何诉求,仔细了解后于对方律师进行沟通。

法院调解如下:

1、原被告同意离婚。

2、婚生女马某某由被告王某某抚养,由被告每月承担800元抚养费。

3.原被告共同财产车辆归女方所有。

4.将原告购买的洗衣机、空调等还被告。

5.原、被告无其他争议。

律师点评:

离婚案件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一审程序中,为了不浪费司法资源,节约诉讼成本,同时节约当事人自身的时间与物力成本。律师可以从中做事达成和解。

本案中,原告诉请要求获得婚生女抚养权,要求抚养费。要求被告承担15万元的共同债务。根据律师了解,婚生女一直与女方生活,且双方名下有车辆,有未拆迁房产。原告所提及的15万元债务女方表示并不清楚。女方要求只获得婚生女抚养权。

经律师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将抚养权交由女方并支付一定抚养费,双方约定了具体探望时间。就财产问题双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律师在案件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远比当事人想象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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