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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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

作者:王喜民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0次举报


一、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

1、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1、犯罪所保护的法益内容不尽相同。滥用职权罪保护的是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正当性和公职人员的权威性(可被信赖性);而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正当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者包含后者,后罪实质上是前罪的特殊犯罪形式(二者构成法条竞合)。

2、主体范围不同。本罪犯罪主体仅限于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而滥用职权罪则是具有一般意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者使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

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表现为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后罪的客观方面是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前者是其的表现形式之一。


王喜民,男,硕士研究生,辽宁喜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专利代理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中小企业调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喜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1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