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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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作者:王喜民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次举报

一、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

(1)非法买卖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立案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才能立案:

1、非法买卖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2、非法买卖爆炸装置的。

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非法买卖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王喜民,男,硕士研究生,辽宁喜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专利代理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中小企业调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喜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1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