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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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发布者:陈清波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294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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