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合适开始计算。《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起规定。
根据该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要从三个要件情形分析:
a.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如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拒不还款。或者未约定还款期,在合理期间届满时,债务人拒不还款;或者或者未约定还款期,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还的。
b.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受到损害,即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债权被侵害的事实。
c.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义务人,即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为谁。
基于以上要件,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起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第6条规定,以《合同法》第61条、62条进行规定。如果无法推定的。自债权人给出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宽限期内,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的,直接从拒绝之日起算。
对民间借贷,就同一笔债务,若分期还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根据《诉讼时效规定》,自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民间借贷,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最长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A.理论上可以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的债权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
B.但是,如借款后,双方在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双方均未进行任何形式的主张,则债权并未受到侵害,因此诉讼时效尚未起算,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
C.若约定了还款期或能确定债权受到侵害之日,则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同适用3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中止清晰的,从起算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金渊跃律师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