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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草过程注意整体思维的严谨度

发布者:金渊跃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1510人看过

合同起草过程注意整体思维的严谨度


【摘要】合同质量控制,处理确保结构清晰,内容完备之外,还需要通过注意整体思维的严谨性来提升合同质量。提升合同内容的严谨性,需要运用逻辑推理、图形辅助等方式,同时应当注意语义上的内涵外延,通过控制定语和状语来达到确保合同整体严谨的效果。


【正文】合同整体思维是否严谨是为解决合同条款“滴水不漏”的问题,它以“合同标题结构清晰”,“合同内容完备”作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合同表述质量。条款完备不等于严谨,要想严谨就要考虑条款的上、下层配合及前后条款的配合,以及表述方式等。


1、逻辑推理结果与严谨度


合同中的许多条款,特别是围绕着锁定争议处理功能的条款,其设置思路概括起来就是“假设——处置”。合同是否严谨首先取决于对可能发生情况的假设是否全面,如果履行期间出现的情况均被假设到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置方法,合同中的假设无疑属于严谨。为了保证假设过程严谨,有时必须采用逻辑推理以及矩阵图、鱼骨图等辅助工作克服想象力的不足,以穷尽各种可能性,保证合同中假设的充分、严谨、周延而且没有遗漏。至少对发生概率高、影响大的情况,其假设必须到位。


例如,某买卖合同约定:“出卖方未按期全部交付的,买受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决定由出卖方补齐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退还出卖方所交付的所有产品、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这一约定细化了卖方未能按期全部交付标的物时的违约责任追究方式,在确立了买方的选择权的同时,也使条款更为严谨。


由此可见,要提高合同的严谨度,必须充分运用逻辑手段 分析各种可能性并设置处置条款,以使合同条款丝丝入扣、滴水不漏。


2、内涵、外延范围与严谨程度


从逻辑学角度理解,概念的内涵越大则其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则外延越大。因此,通过增加义务的内涵可以确保义务的确定性,通过减少权利的内涵可以确保权利行使的广泛性。在条款中,既可以增加定语或状语缩小权利范围或提高履行义务的确定性,也可以减少定语或状语扩大权利范围或方便以不同方式履行。正因如此,许多外来合同不遗余力地对概念、前提加以定义,并在陈述时不惜使用冗长对的定语或状语以明确权利义务范围,确保权利义务范围的严谨性。


提高合同的严谨度有助于提高履行结果的可预见性,确保某种利益。例如,某合同对撤销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的条件规定如下: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至各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终止,但在正常履行状态下,当项目管理人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时,项目管理人可以撤销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

(1)  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毕全部竣工验收及全部工程移交手续;


(2)  施工单位编制的保修期责任计划 全部审查完毕,且各供应商、承包商已经全部与委托人签订工程保修责任;


(3)  工程审价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且委托人已扣除本项目管理合同报酬5%的质保金;


(4)  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尾款已经结清或未能结清的原因与项目管理人无关;


(5)  委托人所委托的其他事物,除质保期内的事务外已经全部办理完结;


(6)  无尚未了解的争议处理或诉讼等事务。


这一约定确保了委托人利益不受影响时才可以实现撤销行为,除此以外,非经委托人同意则不得撤销。通过这样的约定,双方的利益得以兼顾。但这类约定需要非常仔细地甄别利益的关键点,工作量也远大于简单的肯定或否定。


3、条款配合程度与严谨程度


合同中再严谨的条款也要和其他条款有效配合才能使合同达到整体最优,合同条款间的关系不明、缺乏配合、相互冲突等,都会影响整个合同严谨程度,并使某些条款成为问题条款。


例如,某合同中约定“如乙方违反其应对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却只约定“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由于两个条款缺乏配合,甲方的直接扣除全在后一条款中未能得到体现,后一条款也有没有提供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而成为空话,从而使甲方的直接扣除权成为泡影。


4、表述方式不当与严谨程度


表述不够精确同样影响合同的严谨性。以人们已经熟视无睹的“验收”为例,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检验后手下”之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百货商场等零售业的进货环节,买方根本不可能按照质量方面的标准进行检验,也根本没有这个能力。这类情况下的“验收合格”与质量层面的验收合格存在天壤之别,由于并不涉及内在质量,这一场合下的“验收”从本质意义上讲应该是“清点接收”,根本不是真正意义的“验收”。


再如,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分别约定了买受人逾期30天以内及逾期超过30天未能付款时的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合同等处理方法。但在这些固定条款之外,双方又约定了:


“买受人自行解除合同或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所支付的定金不再冲抵房款,供出卖人按定金性质处理、不予返还买受人。解除本合同后买受人所需支付的违约金另行计算。”


这一“另行计算”条款其实就是标准的表述不当,易被误解为与前面的固定条款之间存在冲突。由于其真实用意是想表达违约金并不包括在定金之内,因而实际内容应该是“解除本合同后买受人所需支付的违约金与定金分别计算”。


《完美的合同》吴江水P78-79


【律师点评】阅读本文,我认为对合同严谨性的发力方向,应集中在合同发生变更,终止或者解除,或者在争议处理的程序及实体后果方面。这方面需要加大力气仔细研究。


反观自己的合同起草实践,经常犯拿来主意错误。通常习惯于简单约定违约责任及计算方式。没有从深层次考虑违约情形的后果。对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之间的选择或合并适用没有做深刻理解。因此,实践中容易出现争议处理无所依据的情况。这个需要注意。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 金渊跃律师   2017年7月14日 盈科律师大厦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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