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标准化体系建设与企业风控及企业整体形象
周末在打扫卫生的时候,翻了翻自己过往给客户起草和修改的合同,林林总总不下二十余种类型,几百份的数量。在回顾的时候,发现居然自己起草的合同,不论当时觉得多少满意,但是,合并起来看,发现合同排版千奇百怪,内容布局结构也是复杂多样。连最起码的字体,也有差不多三种类型,还不包括行文中的行间距和段落间距的变化。
至于合同条、款、目的格式,也是由着word软件的性子,序号编写五花八门。
我想这大概能够概括出我们目前至少多数企业在合同管理制度上的现状。就个体合同而言,虽然起草的合同在合同条款方面基本能做到覆盖主要问题,包括对行业特殊问题也进行准确的描述。
但是,一旦从企业合同文本体系考虑,整个行文就没有标准化而言。
举个例子,我们在合同中通常有的联络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有的喜欢布局在首页,有的喜欢布局在通知与送达条款内,有的则喜欢在签署页布局。
各种布局当然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同一个企业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中不断用到不同的布局方式,给一个外部客户来说,总归是不够专业的。
另外,因为部分人喜欢从文库下载合同范本进行修改。因此,在整体布局上不免就打上了原先范本的烙印。结果,夸张的如——在买卖合同中出现了劳动仲裁条款。
这就尴尬了。
这样带来的麻烦就是,条款使用混乱。
比如,一些通用的条款,有的合同上有,有的合同上没有;而在细节上,甚至同样的条款表述都不一致。
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有些用概括式的表达,有些则用列举式的表达,这里面很难讲会不会存在条款打架的情况。
另外,因为范本不统一,则会带来违约责任上的差异,有的约定迟延履行,需要承担万分之五每天的违约责任,有的说是万分之三。那么,对同一个客户不同的业务,怎么去做违约责任?
显然这一切都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因此,我的看法是,如果你的企业目前对合同的需求量不大的,建议尽快进行合同的标准文本体系建设。
这里不是说要在合同条款上进行多详细的规定。而是说形成统一的适用风格。其实,这不仅仅是外观的要求,不仅仅是企业统一形象的要求。
这更加是实质性的法律风险控制的要求。建立属于企业自己的标准合同文本体系,员工不用天天追着律师要合同,律师也可以把精力放在最核心的条款上进行审查。
这样,效率和效果双提升,对企业而言,风险防范能力自然也会增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金渊跃律师 合同律师 2017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