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自我生存和发展会采取各种各样的销售手段来提升自己市场的占有率和销售量,以扩大产品的影响和市场份额。
其中,除了促销和低价作为常用手段外,另一项重要手段就是赊销。
赊销可以说目前商业交易中最重要的贸易方式,作为先货后款的销售手段,不仅可以缓解采购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还易于生产企业扩大市场规模。
因此广泛受到采购和生产企业的欢迎,但同时这也是造成应收账款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传统应收帐款管理弊端
1.没有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部门
不少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主要原因是没有明确的应收账款管理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对损失的应收帐款无法追究责任。
2.对应收帐款的会计监督相当薄弱
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或者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定期清查制度,长期不对账;未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3.企业未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进行信用管理
目前大多数企业都不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价,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赊销制度,对形成的逾期应收账款能否收回、收回多少没有明确。
销售是公司运转的开始,那么回款就是销售的最终目的,只有销售货款回来了,企业的资金才能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企业才能有再造血的功能。如果产品销售出去而货款没有结回,企业的资金就会处于一种非良性状态。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预防8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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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比如若债务人出具的是票据(债务人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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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债权人在应收账款产生后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要持续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一旦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摩邦提醒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人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
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为转移。
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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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铭|
|稿件:杨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