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王某(女)在步行街过马路时被右转的路某(男)驾驶小轿车撞倒,当天便送往航天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住院费用路某支付了,王某总共住院了36天,出院的时候,医生嘱咐需要休息半年,王某想要路某再支付误工费以及护理费2万元便了事,但是路某没有支付,无奈王某找到我。
法律分析:王某出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根据法律规定王某可以要求路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若构成伤残的话),路某仅支付了医疗费,王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其余费用,并做伤残鉴定,鉴定是否构成伤残。
审判经过:王某起诉了路某以及保险公司,经过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是180天,护理期限是120天,营养期限是90天,经过计算,王某总计向路某索要9万余元,庭审中经过调解,保险公司愿意20天内支付王某87760元,并将路某垫付的医疗费一起支付给路某,此案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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