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群群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21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张X、杨X系自由恋爱,双方因奉子成婚于2006年8月29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生育一女。由于草率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中,张X逐渐发现双方年龄差距较大导致三观差异,加之杨X婚后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又因长期好玩电脑而导致眼疾,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期间杨X性格多疑,经常无故殴打张X,2013年张X逃出家门,至此双方开始因感情问题分居。2015年9月22日,张X委托朱群群律师提起诉讼,期间朱群群律师针对张X要求为其制定维权方案并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因杨X辩称自身为无生活独立能力而一度导致案件停滞。为帮助张X早日从该段婚姻中解脱,孚吉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经数次中间斡旋,最终双方在椒江区人民法院椒北法庭组织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约定:双方离婚,婚生女由杨X抚养至独立生活,张X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万元,并自愿补偿被告杨X13万元,受理费张X承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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