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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简要概念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消费权益 |1030人看过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在各国法律中,以及一国各部门法中不尽相同。按不同的确认标准,大体分为三种:

  1.以经济领域为主要确认标准

  认为凡是在消费领域中,为生产或生活目的消耗物质资料的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是生活消费还是生产消费,也不论是生活资料类消费者还是生产资料消费者, 都属于消费者之列。 如《泰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买主或从事业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享受服务而接受事业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

  2.以消费目的为主要标准

  认为消费者仅指因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商品、使用商品的人。所谓非商业性目的就是仅限于购买者自己的消费,而不是用于转卖或营业。如我国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消费者是“有偿获得商品和接受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社会成员”,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把消费者定义为“有偿获得商品和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显然,这种定义并未明确排除法人等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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