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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误车发飙毁坏公物打伤民警获刑六个月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155人看过


2019416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黎某某因喝酒没赶上火车,作出了辱骂车站工作人员,损坏闸机,强行闯入检票口,踢踹民警,并在派出所内用电脑主机等办公物品扔砸民警等一系列不冷静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9218日,被告人黎某某购买了发车时间为1932分的K878次莱阳—南昌的火车票。临行前,黎某某在17时到1930分两个半小时里,先后与亲朋好友喝了两场酒,一斤多白酒下肚,开始往火车站赶。当黎某某赶到检票口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错过了乘车时间,工作人员拒绝其进站,并告知其相关补救措施,但此时的黎某某借着酒劲听不进去劝阻,情绪开始失控,将手里的手机摔在地上,工作人员见状将手机捡起后交还给黎某某,继续进行劝阻。期间,黎某某又先后四次将手机摔在地上,开始语无伦次的大声叫嚷,并多次辱骂工作人员发并发生肢体冲突试图闯入检票口,引起候车进站旅客围观。就在工作人员疏散旅客时,黎某某强行掰开一个闸机挡板闯入检票口,向站台冲去,并推搡阻拦的工作人员,此时车站派出所民警赶到,口头制止黎某某的行为,要求其出示车票和身份证件接受检查,黎某某拒不配合检查。为控制事态,维持正常进站秩序,民警准备将黎某某带离候车室,黎某某仍然不配合,不断地辱骂上前带离自己的民警,并用脚踹两名民警的腰部和腿部,受到攻击的民警立即采取了强制措施,徒手制服了黎某某,反手上拷带回了派出所。来到派出所的黎某某开始冷静下来,表现出能够正常沟通的状态,民警将手铐解开打算与其进行沟通。但黎某某突然拿起桌子上一个挂钟砸向民警,击中民警胳膊,民警迅速用催泪喷射器将其制服,打开窗户通风,用湿毛巾为其擦拭眼睛,在民警反身离开时,黎某某突然又用手摸到了桌子底下的一个电脑主机,砸向正在看护自己的民警,击中民警大腿,见此情况,民警对其采取了进一步的约束措施,直至其酒醒。

 

  黎某某的行为造成车站闸机挡板损坏更换,钟表、电脑主机损坏,民警身体部分不同程度损伤。事后,被告人黎某某对损坏的物品进行了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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