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期,是否影响分居时间的计算?
小李(男)与小王(女)经人介绍于2016年结婚,婚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吵架,2018年3月17日,小王想回娘家想让小李一起去,小李正在线上跟网友玩游戏,所以就不搭理小王,小王一气之下摔了小李的手机,于是双方就打起来,后报警,之后小王便回了娘家居住。这一住就是一年多,这期间小王向小李提出离婚,小李觉得玩游戏是小事,不至于离婚,所以不同意。小王咨询律师分居满两年法院便可以判决离婚,因此想2020年3月份便可以分居满两年了,到时候提出离婚,法院便可以判离。但是2020年1月份因疫情的原因,小王是医院的护士,踊跃报名在传染病房工作,连续工作14天,2020年2月12日结束工作后需要在宾馆强制隔离14天,现在小王就有疑问,这强制隔离的14天是否影响分居时间的计算?
刘律师分析:小李与小王是在持续分居期间遇上疫情被强行隔离,属于分居状态的延续,可计为分居期间;但如男女双方分居未满两年又在共同居住之后因疫情被强行隔离的,则不属于分居状态的延续。主要判断依据为:是因感情破裂人为造成的分居,还是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两地分居。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且调解无效的,可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