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房屋产权纠纷,司法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当夫妻双方就房屋产权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和解。
3.若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
(1)在审理过程中,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将准许双方进行竞价,最终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
(2)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则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公平分割。
整个司法程序旨在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产权纠纷得到公正解决。
法院在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时,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1.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作出处理。
2.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将准许此做法。
3.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4.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将依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公平分割所得价款。
这些处理措施旨在平衡双方利益,确保房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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