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勇律师 09:00-22:00
周绍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02320496
咨询时间:09:00-22:00 服务地区

农村房屋出租注意些什么

作者:周绍勇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86次举报


 一、农村房屋出租注意些什么

  (一)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的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对外籍租客要看他们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外地人则可查看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可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电费而造成损失。

  (三)租赁合约中要约定清楚租客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

  (四)应定期检查维修,若物业造成承租人身体伤害时,要担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房屋出租要交税吗

  要的。出租房屋属于一种营业的行为,是需要交缴纳税款的。私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税。

  三、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做生意吗

  可以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般来说,由于大多数农村地形不及城市平缓,因此在租赁房屋前要看看好要租赁的房屋是否会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周绍勇律师 已认证
  • 重庆兴胜律师事务所
    • 15102320496
    • 重庆兴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8.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6次 (优于97.8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8次 (优于98.3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7908分 (优于98.7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42篇 (优于89.56%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绍勇律师IP属地:重庆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32934 昨日访问量:81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