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峰律师网

为惠阳(大亚湾)的当事人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IP属地:广东

邱文峰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00

  • 执业律所: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25405288点击查看

XX公司与金牛区XX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邱文峰|时间:2020年08月13日|34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XX公司与金牛区XX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XX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川01民初360号
原告:XX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法定代表人:A,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金牛区XX,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经营者:A,
委托诉讼代理人:A,四川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XX公司与被告金牛区XX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2日立案,原告XX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XX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其撤回对被告金牛区XX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XX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XX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A
审 判 员  代小晞
人民陪审员  范建国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B
  • 全站访问量

    346919

  • 昨日访问量

    26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邱文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