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典型的无书面协议、账目混乱、财产被侵占、跨时长久的合伙纠纷,难点在于账目审计、财产估值、租金损失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此类案件的核心裁判逻辑是:先清算、再分割、过错方担责。
代理中,我牢牢抓住两大突破口:一是对方擅自拉走并隐匿合伙设备,拒不配合评估,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直接采信审计折旧价值;二是租金收支清晰可查,对方占有租金不分、造成损失不赔,于法无据。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个人合伙即便没有书面协议,只要有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事实,即成立合伙关系;一方恶意侵占财产导致损失,另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审计报告在无相反证据时,应作为清算依据。本案对同类合伙、退伙、设备租赁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陈洪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