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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2350220**********
执业机构: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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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30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4年11月24日,某贸易公司向某户外用品公司购买雨伞等货物,总计拖欠货款986254元。双方签署对账单确认对账金额。并约定被告于2015年2月13日全部支付款项。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法院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均无结果。本案依然存在以下几点争议,1;诉讼时效问题。2;应还欠款数额问题。因证据庞杂,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经我所陈红军律师的出色代理,使得原告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让当事人相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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