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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2350220**********
执业机构: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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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福建库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2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郑某向法院要求
1,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
2,.被告立即向云高返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
3.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4000元;
4.被告二对上述情况承担担保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被告李某、宇某确认尚欠原告郑某借款及利息共计65000元,被告李宇某同意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偿还郑某8000元。于4月30日之前支付57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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