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老太爷在世的时候立下遗嘱,通过“遗赠”的形式把这件大红猩猩毡斗篷指明赠与给宝玉这个还没出世的后辈子孙。可宝玉出生时有异常人,吉凶不知,那他最终是否有权获得这份对他来说颇具意义的礼物呢?
如果在现实中,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像本回中贾老太爷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宝玉这个未出生的胎儿的情况,除非是胎儿不幸没有成活(这种情况下,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就属于贾老太爷的遗产,由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否则胎儿就有获得赠与的权利。
所幸宝玉经几位“高人”搭救,顺利获得了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开启了他注定不平凡的一生。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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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说红楼】系德恒(温州)律所朱利明、叶翔宇、陈婵娟等三位律师联合知名漫画家小龙老师,以“法律+名著+漫画”的新颖形式创作的互联网公益普法漫画。借《红楼梦》里的经典人物,为您解读现代婚姻家事、家族企业、家族财富的那些法律知识。 【原创声明】 律师帮帮帮团队出品,所有文字及漫画皆为原创 转载请联系(VX:feng734330)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