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婵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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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特辑——莫贪便宜吃大亏

发布者:陈婵娟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0日|分类:抵押担保 |420人看过


事情是这样的

职场新人小光一直想买一部新款iPhone手机,可看着高企的售价,再摸摸干瘪的钱包,他只能过过眼瘾。


今年双十一,某手机电商仿佛听到了小光的心声,打出极具诱惑力的促销广告——“双十一特惠!新款iPhone官换机,只需2680元!”还在广告中郑重承诺:“保证正品!假一赔十!”小光看到居然能用这么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手机,不禁怦然心动。就像广告里说的,小光不想“错过这次,再等一年!”他果断下单,几乎用尽所有积蓄买下了这款“官换机”。


双十一过后,小光终于收到了心心念念的iPhone手机。可等他打开包装一看,发现有些不对劲。怎么和同事从官网买的机子有点不一样啊?在同事的建议下,小光把手机拿到维修点检测。结果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买到的所谓“官换机”只是一部用去年老款手机零件组装的翻新机,而且已经过了保修期。


小光脆弱的心仿佛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恼羞成怒的他跑去消费委投诉:“我要让那个骗子假一赔十!”

 

律师解读

      

一些不良商家所谓“保证正品”“假一赔十”或者“保修两年”之类的承诺,并不能确实地保证他们卖的商品是正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采用这种欺诈的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要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贵重商品,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选择信用好、记录优、口碑赞的平台和卖家;二是要选择有信誉的大品牌,即使是网购也可以在线下获得“三包”和维权;三要保留好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维修记录、商品详情截图等资料,以便维权时有凭有据。


最后,还是要谨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网购遇到所谓的“超低价”商品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贪一时便宜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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