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观点
挂靠的认定
挂靠是指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人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关系中的挂靠人在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一般就已经参与,甚至就是其以被挂靠人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参见:(2019)最高法民申729号、(2019)最高法民申745号。
在处理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时,应进一步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相应认定。如果相对人不知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参见:(2019)最高法民终1350号。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现行有效、第二十八条现行有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现行有效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参见:(2018)最高法民申4657号。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参见:(2019)最高法行申9001号。
违法所得的认定
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产,包括直接所得和间接所得。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参见:(2020)最高法执监176号。
在执行程序中应当查清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及财产性质,在查清的基础上执行违法所得,而不是执行犯罪人的合法财产。参见:(2020)最高法执监176号。
总结
挂靠的认定:挂靠关系通常表现为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并在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参与。法院在认定挂靠关系时,会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以及是否知晓挂靠事实。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违法所得的认定:违法所得包括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直接和间接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在执行程序中,需查清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及财产性质,确保执行的是违法所得而非合法财产。
如果面临行政处罚,请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找到案件突破点,避免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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