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贵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医疗纠纷房产纠纷改制重组合同审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手房交易全攻略

发布者:张生贵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8596人看过

       

温馨提示:由于二手房市场正处于发展过程中,价格虽然较一手房低,但在购买时会出现较一手房更复杂的问题,解决不好容易引起纠纷,如付款方式、过户手续、物业交接等,非专业人员很难把握。面对这些情况,您可以通过本介绍了解或向政府交易主管部门咨询也可以到正规的有信誉房地产中介机构咨询。您都将知晓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及相关的交易时间及交易费用。买房可以说是每个人一生中不小的事,从积蓄到搜行情、从看房到比较环境、从争求亲朋意见到下定购房决心,都会使购房者精力全注,一旦进入实质性阶段,各式各样的手续关也会令买房者心烦意乱。正象人们常说的做好了买房准备,掏钱是“心痛”之事,而办理繁琐手续就是“头痛”之事。手续关显各极重要又无奈,没有专业知识弄不好会很容易受骗,无数买房者都在高呼“简化和清理手续”口号,渴望拿证“忽如一夜春风来”奇迹的发生。这其中,由于二手房牵扯的各类关系较一手房更为复杂,办理“二手房交易”更是让人烦不胜烦。笔者经过实际经验,对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操作步骤及相关资料情况分述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类别: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交易按揭贷款

1、商品房按揭贷款最早的一步是要对新的买家进行初评,预计贷款限额。这一步需要由买家自己处理,买卖双方要同时和中介公司签署“三方买卖合约”;2、由按揭公司专员与买卖双方签订申请文件和贷款抵押合同等文件;3、要将这些文件提交相关银行,由银行批复贷款额;4、进行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5、银行向原业主发放贷款;银行将这些文件进行归档。在办理这些手续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一定要审清、确定申请贷款人的资格问题:1、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大陆具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境外、外国公民; 2、贷款期限与年龄之和不超过申请银行的相关规定;(一般不超过退休年龄的五年) 3、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具还本付息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5、在贷款银行属下经办网点开立还款专用活期储蓄存折或信用卡; 6、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且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需要办理相关进入二手交易市场的批准手续,尤其是限制交易的原单位公房)
在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2、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正本;

4、近一年来的收入证明(如单位收入证明、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及其他收入证明)。

出卖人(业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5、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6、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副本亦可)或未婚证明正本。

第二类:房改房按揭贷款

房改房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步骤,以及申请贷款人资格和买家提供的资料与商品房按揭内容类同,只是业主提供的资料有些不同,具体包括: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单位同意该房产上市并加盖公章的《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所填写之表格不可使用复印件,一式一份);

5、单位加盖公章的《缴款明细表》复印件(上述缴款表如原产权单位未能提供,可到房管局申请调档,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6、《公有住房购房协议》;

7、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8、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9、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

10、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明副本或未婚证明正本。

其中:商品房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手续相对要复杂一些,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步骤包括:

1、首先签署中介公司的“三方买卖合约”,接下来是晒图(出测绘图),买家如果需要委托代办人,则需办理公证委托;

2、取晒图,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或委托人)到房管局递件,申请房屋买卖,当天由房管局收件,合富置业的负责人就这一点特别强调:房管局会现场进行查册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并要求填写《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文件,核对资料无误后开据收件收据;

3、中介公司按收件收据上指定日期取税单,到指定地点缴纳税费并且与买卖双方(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最后由买家领取新《房地产证》。

在这当中,买家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已公证之《委托书》;

2、身份证原件、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业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已公证之《委托书》;

3、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4、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5、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房改房一次性付款

房改房一次性付款的操作步骤及买家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是一样的,但是业主需要提供的资料就相对要多很多,具体包括: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单位同意该房产上市并加盖公章的《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所填写之表格不可使用复印件,一式一份);

5、单位加盖公章的《缴款明细表》复印件(上述缴款表如原产权单位未能提供,可到房管局申请调档,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6、《公有住房购房协议》;

7、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8、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9、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明副本或未婚证明正本。

第三类:持《预售合同》进行二手交易

有的人刚拿到新房的《预售合同》,就由于某种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打算出售,针对这种情况,中介公司也有相对的规章制度。操作步骤包括:

1、各方都需要了解拟定交易之《预售合同》是否已通过登记所监证;

2、要到楼盘所属发展商处进行转名手续,并开具具体的《转让证明》;

3、中介公司到房管局相关窗口进行递件,并按递件回执办理过户,然后到指定窗口缴交税费,最后由新的买家将房管局发出的《同意转让通知书》交到发展商处。

在这当中,买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已公证之《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而业主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发展商同意转让证明》;

4、楼款之全额发票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最后部分个案还要提供“纳税申报表”(由发展商办理并交原业主)。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全程服务程序:
  (1):售房人委托律师       购房人委托律师
  (2):买卖双方达成意向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4):办理过户手续;
  (5):代领产权,陪同进行房产交接。
 特别说明:以上二手房买卖全程服务由北京市建德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提供,可以具备中介机构的功能并且避免中介公司的不利之处,价格更加优惠。优点展示:中介服务+法律服务=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性 。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
1、比较价格: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您可以通过公开信息如报纸信息、网上信息、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等,进行分析比较,也可以向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了解市场行情。
2、预约看房: 通过中介代理公司您在看房前应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看房单》。在看房时间安排方面要注意:最好提前一天预约看房;业主一般不可能24小时在家等候,最好下班后或休息时间看房。直接与售房者联系看房许多买房者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或通过其它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并直接和卖房人联系,在预约看房前,尽量多了解对方房产情况,如地段、价格、面积、楼层、产权是否清楚等,做到心中有数。
3、签订合同:您在看过房后,表示满意,希望与卖房人签订合同时,应该准备身份证和购房定金。在签订合同时,您需要慎重注意以下几点问题: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卖房者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具有全部产权,物业是否是他本人所有。双方交易税费如何负担;屋内设备如何安排,物业腾空交接时间如何商定;违约责任及如何争议解决;房款如何支付。若通过中介代理公司签署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检验中介代理公司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非法中介不受国家保护;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是无权代表卖房者签署售房协议的,您必须与卖房者本人签署协议,方为有效;若中介公司以售房者代理人的身份与您签署协议,您也有权知道售房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成交价格是否经过售房者认可等,以免被中介公司赚取了差价。
4、手续办理:二手房的手续办理大致可分为以下六步:
①、准备:卖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课税评估报告以及买方的身份证明;如卖方有共有人,必须出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共有人必须签字盖章。
②、填写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审查卖方房屋档案权属是否清晰和买方身份证明。
③、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发放交易转移过户收件单。
④、凭缴费单,买卖双方缴纳国家税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印花税、产权登记费)。
⑤、持交费票据、买方身份证、过户收件单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⑥、买方持新《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契税和土地收益金原始凭证到所在区土地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物业交验: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房,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物业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物业钥匙是否已交付;有关物业费用换出方是否已结清。验房后,您要注意结清相关的结算费用。
出售方相关流程:
1、卖房咨询:二级市场自开放以来,卖房者与买房者心态一直不平稳,对市场价格拿不准,卖方总希望把自己的房与商品房比较,定价较高;买房者认为是旧房,价格应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您可以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比较,如网上信息、报纸信息、中介机构发布的信息等进行分析比较,也可以向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了解市场行情。
2、房源登记:如果您有二手房要急于出售,您可以在网上填写登记表,这样您的信息就加入到网上,便于更多的购房者浏览您的信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您也可以到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登记,由中介公司代您发布,或者您自己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广告发布您的售房信息。您登记信息时,一定要真实详细说明房屋情况,不可过分夸大、渲染物业的优点,也不可回避明显缺点,少走弯路,实现快速成交。在信息登记时,您必须结合市场行情合理定价,过高不利于快速成交,过低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能把握价格水平的往往是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也可向房地产评估机构咨询。
3、看房接待:进行房源登记之后,需求信息将反馈给您,购房者实地看房并与您见面。
一般,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①、看房之前应预约看房时间,请务必准时;
②、请将所售房屋打扫干净,给购房者一个整洁的印象;
③、请在看房当日提供尽可能全面的房屋有关材料加以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协议等。若通过中介代理公司,您也需注意:
①、看房过程或在未签订买卖合同前不得与购房者交换联系方式;
②、请勿与购房者谈论价格问题(以后到公司谈);
③、看房过程中可以与中介公司经纪人和购房者简单介绍房屋情况;
4、合同签订:在实地看房后,如果您感到满意,经纪人会协助您谈妥价格。您在提交资料及交纳定金之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您都不能大意,我们为您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样本,以供参考。
购房合同中有10项内容至关重要,必须列明:
①.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②.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
③.土地所有权性质及该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④.代理公司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⑤.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⑥.二手房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⑦.二手房交付日期;
⑧.双方的违约责任;
⑨.争议的解决方式;
⑩.转让当时约定的其他事项。
5、手续办理:二手房的手续办理大致可分为以下六步:
①、准备:卖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课税评估报告以及买方的身份证明;如卖方有共有人,必须出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共有人必须签字盖章。
②、填写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审查卖方房屋档案权属是否清晰和买方身份证明。
③、审核同意后,交易所发放交易转移过户收件单。
④、凭缴费单,买卖双方缴纳国家税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土地收益金、印花税、产权登记费)。
⑤、持交费票据、买方身份证、过户收件单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⑥、买方持新《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契税、土地收益金原始凭证到所在区土地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换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交付物业: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进行交房,交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点:
①.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②.物业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
③.物业钥匙是否已交付;
④.有关物业费用或其它尾款费用是否已结清。
⑤.请买方签字,确认交付完成。
三、谨防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根据实践中曾发生的有关实例,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可能存在如下的典型陷阱,本文提供相应的规避方法,希望对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能有所帮助。

1.产权状况陷阱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实践,若房屋仍设定有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而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如此,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则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购房人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产调),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2.房屋类型陷阱 :现在市面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即公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不能转让。同样,要避免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损失。 规避方法: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另外,若求购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的类型必须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否则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用途。 规避方法:查看产权证,确定其房屋类型。

3.合同签订人陷阱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但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即由于合同未成立给其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此种情形将对购房人非常不利。 规避方法:根据产权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预售合同)确定产权人。若签订合同并非产权人,购房人应要求其提供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

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规避方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流程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5.交房模糊约定陷阱

有时,买卖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已有明确的约定,但却疏忽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在此可能会涉及到交房的具体时间,交房时相关费用的结算。若无具体约定,则可能出现逾期交房,却无法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被动局面,及相关费用无人结算的尴尬情况。规避方法:于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6.非居住用房税费陷阱 :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需交税费的种类、数额与居住用房有较大差别。实践中,若由于对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应缴税费估算不足,则可能出现大大超出购房人的原先预算或严重影响售房人对收益的预期之情形。 规避方法: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先至房屋所在区域交易中心或请教专业人士确定非居住用房买卖应缴税费的具体种类及数额,做到心中有数。
四、交易程序须知:
        随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趋成熟,二手房以它价格低、质量可靠、风险小、选择灵活以及即买即住的优点吸引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青睐。但是,由于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交易流程不了解,致使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为了让消费者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房产专业律师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尽快购买到满意的房子。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然后依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易:
第一:了解和寻找房源:1、通过亲朋介绍;2、通过报纸、网络信息或登出求购信息进行了解和寻找;3、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购买。第一种方法的信息面较窄,成功的几率较低。第二种方法的选择面很宽,但很多广告内容非常混杂,您必须认真识别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盲目或受到无谓打扰。第三种方法省时、省力、安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房源。但您必须提前对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因经纪公司为您成功代理后要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您的购房成本会增加。
第二:实地看房:选择好目标房源后,您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专家提醒您:一定要与产权所有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 
第三:协商和签约: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您就可以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了。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第四:产权交易: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购房款,房地产交易部门正式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并向买方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目前 ,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代理需求,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代理方式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之前与经纪公司认真协商。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出售方须知:
第一:出售咨询:您可通过亲朋、报纸广告、网络广告、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您所要出售的房屋是否具备上市条件,了解房屋所在区域二手房的平均出售价格;个人出售和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出售有何差别;了解交易流程、相关税费和必须提供的所有相关手续等。
第二:确定出售价格:通过第一步的咨询,可根据您的房屋位置、楼层、朝向、装修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您的出售价格。该报价应为您的销售总价,如果有要求买方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
第三:选择销售方式:1、自行寻找买方销售;2、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销售;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您必须完全熟悉整个交易流程,并能确保交易安全。此种方法,避免了经纪公司的代理成本,使您的销售过程全部在自己的掌握中;第二种方式,省时、省力、安全,只需您选择一家具有代理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所有工作全部由经纪公司办理。经纪公司将向您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会增加您的交易成本。
第四:发布出售信息:如果您选择自行销售,您可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您的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应注明自行销售或免经纪公司代理字样。您可能会接到较多的询问电话,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所以,如何登记您的联系方式,至关重要。如果您选择了经纪公司代理出售,经纪公司将代理发布您的出售信息。
第五:协商和签约:当有客户决定购买您的房屋后,您就可以与买方协商、签定合同了。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买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第六:产权交易: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房款后,房地产交易部门开始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目前 ,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代理需求,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代理方式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之前与经纪公司认真协商。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五、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注意事项

1、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2、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3、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4、生活费用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5、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7、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8、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9、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签约10要素: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在合同中写明是否共用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它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交费状况。(3)价款 重要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各种税费及其它费用如何分摊。(5)违约责任 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6)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68条、第91条、第94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此需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及附件的效力等。


                  
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资料准备说明 : 
     买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则必须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公司法人授权办理,则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1.凡是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无论买或卖,都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如是法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如是以按揭方式付款的,无论买或卖,如有共有人或配偶,均应亲临签字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4.无论买方或卖方,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

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税费,如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