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议题说的是律师怕法官还是法官怕律师,认认真真的想想,直白角度上还不好说那个怕那个。
有句话叫做“心空才叫怕”,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都是法曹精灵,法律技能是两者的立命之本,推动法律进程是两者的努力方向,正所谓殊途同归,由此来说,用不着谁怕谁。但是律师的特殊地位以及法官的特殊权利,不得不出现律师怕法官的现实状况,有一种现象就是“权利的恶化”和“恶化的权利”,权利的恶化说的是掌控权利者利用所掌控的权利进行恶化行为,如同司机开车行路,只要路面无障则会一直行到有障时为止,这个障就是对权利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就会恶化,而“恶化的权利”则说的是本来没有权利的人想借助或租借权利人的权利走恶化之路,权利的恶化和恶化的权利都是腐败结的毒果。律师怕法官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还是因为法官掌控的审判大权会有恶化的潜在因素,也是缺失审判监督的现象使然,律师怕进而使招在里面,主要是因为怕法官把白的说成黑的,或者是怕把黑的说成白的,律师由于想让白的真的成为白的,或至少希望法官不要把黑的判成白的,所以就有了怕字当头。
正因为律师和法官是靠法律知识为社会作为,无论法官的怕还是律师的怕,都会因为心空才怕。库里没粮心里怕荒,肚里没食心中发荒,怕的源头都在于空,如果律师肚里有法心中不荒,如果法官肚里有法行中不荒,那还有谁怕谁的事儿,法字当头心才亮堂,法曹本一家,那有各自怕,如果这里的“怕字”和“怕情”变成了由于心中空才生怕,那么就样的怕来的更多些,更猛些才好,法官或是律师如果都能达到或做到业精于法、业精于勤,并以不精法、不勤业、不敬职为怕,那样的话我们的法曹精灵会今百姓真正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