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故事说的是需求,有这样两个人,一个名叫“务实”,另一个名叫“务虚”,两个人都从事着体面的工作,长象一样,都穿有时髦的衣装,都住有小康的家庭,一时间很难区分他们二人,但只要细心的话还是能区别开来的,问一个同样的问题,立刻就能知道谁叫务实,谁叫务虚,这个问题是如果只剩下十元钱,你希望他去买肉还是去买花,务实的回答是买肉,而务虚的回答当然是买花了,两个人说话间谈起了心情加感觉的话题,务虚说买花就是心情加感觉,花是美好的象征,等于是希望,人生一事最好的就是有希望;务实说肉是保障,连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了,还讲什么希望,先顾及生活保障再讲究希望。商人和律师就如同务虚和务实一样,而要把律师和商人联系起来说一下,才会有所感悟。
“律师是不是商人”的话题如果绝对化起来,真的在一时间里还很难说得清楚,对此,放之于不同的人群里会有不同的含义;在律师行当中和非律师行当里又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理解和认识,究竟该做肯定或否定的答案?这要看律师经营的理念。
好律师必然有商人一样的经营理念,但是象商人一样经营理念的律师并不一定是好律师。
做律师很多年了感触颇多的一点是从未认真的思考过该“做商人一样的律师”还是“象商人一样做律师”,至少我在自己的执业操守中没有掺入商人的意识,原因在于人们一提到“商人”两个字,就会有更多的是贬义内涵,国人的习惯思维里将“商”同“奸”合二为一,“无商不奸”、“奸商”等等说法使得人们谈商色变。自古以来就有“无商不富”“无农不稳”的提法,这里的“商”字当然同富有同意,到后来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一割就把商字割的变了味儿,使得商字同私有成为同伴,所以人们一说到商字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私有的成份比富有的成份多了点,基于这样的语境再谈律师同商人的关系就会更加觉得意味难恬。
律师这个行当是无根无助的行当,一来要通过自我发展养活自己周到来还得背负着救世的名头,在我国各行各业里唯独这个律师行当有着太多的不同,没有任何保障,没有任何特权,至今的名份也很难从法律上确定下来,是法律工作者,但用法律的语言救民救世却得不到认同,说是自由职业者但处处被着,就法曹同聊中的三法,唯独律师法的内容完全是管理律师的法而很少权利性规定,许许多多的特殊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要通过业务收入才能养身立命,要挣钱养命就得练就挣钱的本领,没有了这样的本领就会挨饿受冻,而律师只所以是律师而不是商人,又要求律师不能象商人一样的挣钱,商人赚钱的方法和源头可以多种多样,但律师只能靠脑力劳动,面对服务群体律师头脑中的技能人家又看不见摸不到,你还得把这样不定性的东东卖给人家,你的卖点成为潜在的期货,所以当事人更注重结果,当律师服务的后果与当事人的期望值吻合了,你的卖点就会得到称赞,否则即便你的期货卖点抛了出去,但引发的效果甚至是反面的,于是当事人就会将提供服务的律师称之为商人,大叫律师赚了眛心钱,骗了当事人一样,这是从律师服务对象那里发出来的声音,对于律师而言显得无奈但又真的没有办法。律师经营业务除了谨慎合法自醒以外,还会有服务对象的时刻关注,律师不要象商人一样以至于不要得到象商人一样的评论,须更多的同当事人构通,因为在服务对象那里律师要使被评论为商人,那一定不会是褒义的。社会如果把律师称之为同商人一样律师,的确不是个好事。
针对律师与商人的说法或是关系我想从两个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一个是“商人一样的律师”,一个是“象商人一样做律师”。说白了,商人一样的律师或是象商人一样做律师,如果不是出自于当事人对律师的评说,那样的话这两种情形都没有错点或者都不会错,不要更多地顾及那一样要不得,只要律师潜心磨炼不要掉弃法和情的根基,以自己的本事多赚些收入无可厚非的。总体上看,“商人式的律师”或律师式的商人难说有原则性的错误,只是经营理念上的不同罢了。象商人一样的律师,律师就是商人,前些天我无意中看到一位同行的贴子,大概说的是面对当事人的咨询传授法律知识时不要说的太透,巧妙设链,留点余地,以此垂钓当事人,为日后的业务来源埋设伏笔,推出此一垂钓技法的律师,目的在于商人一样做律师,乍看很有道理,一来使得当事人从咨询中稍有了解法律,二来为下一步的潜在业务铺好了路子,这就是商人式的律师,你说他那里有错,因为这是合同使然,律师提供脑知服务,当事人获取服务付费,没有那一方对另一方使加邪念,商人式的律师能说有错吗,当然不能,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如果事先设障而引得当事人来购买服务,至少有些难以理解,除了单对单的提供服务以外,律师同时还要担纲社会责任,世人的期待或世人眼里的律师形象是约定俗成的,若以事先设障的方法留余地,则会锐减律师形象,所以做商人一样的律师时要谨慎有加万不可多有放任,这是从律师整体为出发的想法。
象商人一样做律师的理念值得提一提,当律师的业务和收入发展到不再为生计而犯愁的阶段,就要象商人一样做律师,这里的商字代表富有,可以成为一种律师的时尚资本,律师的时尚我个人以为多有顾于公益诉讼或赞助社会贫弱引领时尚,以使贫弱人群享受同其他人一样的法律服务,这里的一样主要是指富人和贫弱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