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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环操作不当导致子宫、小肠穿孔,医院全责

发布者:朱飞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597人看过


患者,37岁,因上环已经10年故于妇幼保健院申请取环。B超检查显示:宫内节育环位置正常,并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检查未见明显异常。故于门诊行取环术,术中、术后腹痛难忍,反复呕吐,转县人民医院治疗。B超显示:宫内节育环征象,子宫直肠窝探及范围约40×38mm液性暗区,内透声差;腹部CT检查显示:肝脏、脾周及部分肠间隙见多发散在游离气体影,中下腹区部分肠系膜间隙模糊并见少许絮状渗出性影,考虑消化道穿孔。立即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腹腔内见血性液体及肠内容物量约200ml,子宫前壁一大小约25px×25px纵形欠规则破裂口,距盲肠750px处小肠见约25px横形破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析认为:医方在接诊过程中,针对患者就诊目的给予行B超检查,明确诊断,节育环位置正常,排除手术禁忌,给予行取环放环术。术前签有告知书,但具体内容不详(特别是术中并发症告知欠全面),在诊疗过程中记录不详,术中医方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子宫、小肠穿孔并发症发生后,医方在处置上是及时的,并针对病情变化及时转诊县医院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患者的子宫、小肠穿孔与医方的取环手术操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属于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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