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萌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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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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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不起诉成功案例

作者:秦萌萌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3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甲某系一二十多岁的热血青年,与母亲一起种菜为生。今年年初,和邻居乙某因为门口小路垃圾倾倒的问题产生纠纷,两人发生了争吵,后甲某的母亲和乙某的老婆扭打在一起,甲某最后将乙某控制在木栅栏边。甲某和乙某的打的具体过程无人看到,双方说法各有不同。报警后,甲某陪同乙某去医院检查,片子显示有两根肋骨骨折。半个月后经过熟人中间调和,甲某赔偿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乙某向公安机关申请伤势鉴定,其因三根肋骨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并要求追究甲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并传唤甲某后,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二、处理过程

甲某找到我的时候,一肚子不满,说已经调解好了,他怎么能反悔呢,并且之前只有两根肋骨骨折,怎么可能构成轻伤呢。我先安抚了他的情绪,给他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如果有轻伤的结果,这个的确可以重新处理的。但是针对案件本身,我们提出以下疑问:乙某受伤后有没有马上去医院检查拍片,拍出来的结果除了我们所了解的情况,还有没有第二次拍片,主要需要确认下乙某的受伤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下一步的处理方案等。

根据甲某提供的初步证据以及我们所查询的相关信息,我们向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首先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并已调解完毕,其次乙某的受伤和甲某没有因果关系,再者乙某的伤势根据甲某手里的医疗资料以及乙某平时劳作的情况,达不到构成轻伤的程度。承办检察官认真阅读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并去医院进行了实地调查和了解,确认了受伤第二天,乙某又去医院做了三维构图,上面已经清晰显示是三根肋骨骨折了,所以因果关系是无法排除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及时调整策略,既然罪名已经构成,那我们尽量争取最轻的结果。最后在检察官主持调解下,甲某赔偿了乙某已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2万元,取得了乙某的谅解。

三、结果

最终,检察院对甲某做了不予起诉的决定,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对于甲某来讲,做不起诉就意味了没有案底,对他以后的生活没有不良影响。本案对甲某也是一个教训,遇事不能冲动,慎重考虑后果。


专业办理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案件。  秦萌萌律师,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英语六级,法学学士。...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