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律师

  • 执业资质:1130620**********

  • 执业机构: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顺序

发布者:李瑶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623人看过

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顺序

来源:华律网整理                   

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顺序如何?

关于保险受益人的顺序

一般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关于“法定”,意思就是将“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填写保单时,投保人在受益人栏中随便填写“法定”二字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例不在少数。在此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