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宗涛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3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2016年基于同事关系认识、相恋,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恋爱期间,被告即前往原告家与其父母一同生活,2017年9月,婚生子出生,一直由原告父母照料。2019年,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一套。随着朝夕相处,双方性格、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矛盾愈演愈烈,被告甚至对原告实施家暴行为,原告在家人劝说下一次次选择忍让和原谅。最严重的一次争吵,原告回娘家居住,被告迟迟不联系、不来看望周某及孩子。现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婚生子抚养权争议一直拖延。
本案结果:
2020年8月法院受理立案;2020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就房屋和经营的店铺,被告对原告给予一定的补偿。
案例点评:
在代理本案时,原告向吴宗涛律师表达最重要的诉求就是婚生子的抚养权,希望吴律师代理本案后,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第一要务,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经营的店铺为第二要务。吴律师从案件本身出发,分析现有证据材料,更立足于当事人的角度,权衡利弊,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在后续代理过程中,吴律师深感重任在肩,积极与法院沟通梳理案情,带领团队精诚合作,为当事人取得了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