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的家属找到我说是拿了公司二十几万元,现在人被关在里面,见不到又沟通不了,希望我能帮忙。接手案件以后,了解了基本案情,认为该案不构成职务侵占,应该定为挪用资金,这个罪名量刑就轻多了,经与批捕科的检察官沟通,检察院也认可我的意见,后从职务侵占改为挪用资金。另外还注意到经济犯罪案件很注重退赃,像挪用资金超过10万未还就要判处3年以上,经与家人沟通先退还7万元,余下的慢慢跟被害人谈和解。因工资、报销问题双方谈不拢,后案件到了法院,发现2天后就开庭,与经办人沟通后认为全部退赃减轻处罚会比较好,为了做庭前准备工作,开庭延期半个月,最后本应判处两年左右的案件最后判了6个月,当事人可以回家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