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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价委托中介购房 差价返还仍获支持

发布者:沙飞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974人看过

93万元打包价委托中介购房,然而房子买到了,中介却被购房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差价2万元。近日,无锡某区法院审结该起居间合同纠纷,支持了购房人的诉讼请求。

去年,冯某准备购买朱某的房屋,以93万元的打包价委托中介买房并办理过户,净房价为77万元,其余为房屋过户产生的各种费用及信息服务费等,并约定超出部分金额由中介承担。

而后,冯某去国土局查询,发现实际缴付的土地出让金仅为10万元,而当初中介预估并收取的出让金有12万元,中介不仅没有支出额外费用,还多了2万元的剩余款。冯某认为这笔剩余款中介理应归还。而中介一口咬定,一切都是按照合同进行,合同并没有约定多退少补,而是约定了打包价。

在庭审中,法官询问为何土地出让金会出现如此差价,双方一致确认,签订合同时,中介是按照房屋实际面积117平方米乘以1098元的标准预估费用并以此向冯某收取土地出让金,但在实际办理时是按照95平方米乘以1098元的标准来交纳的。经过审理,法院以重大误解为由,判决中介返还冯某2万元。

(律师点评)根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信息要对称。签订合同时,双方都误以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实际面积交纳,而实际缴纳时,房管局按最高95平方米收取。合同磋商过程中,双方显然对这一价格信息都存在误解。但是中介在知晓实际缴纳数额后,应将多收款项返还,该差价对中介来说,并不是逾期利润范围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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